北京12月5日讯 上交所网站昨日发布关于终止对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卫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交所于2022年12月23日依法受理了长光卫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日前,长光卫星和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上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和《关于撤销长光卫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保荐的申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终止对长光卫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长光卫星专注于商业航天领域,是我国第一家集卫星研发制造、运营管理和遥感信息服务于一体的全产业链商业遥感卫星公司。
长光卫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长光卫星原拟在上交所科创板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2,940.98万股,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10%。长光卫星原拟募集资金268,274.00万元,分别用于“吉林一号”卫星星座建设项目(二期)、“吉林一号”生态开放商城建设项目、“吉林一号·共生地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
长光卫星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金翔、陈邦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