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彭镜陶)12月12日,北京市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法查处了一起电动自行车在施工现场室内充电的违规行为。
电动自行车被推到施工现场室内充电。 图源: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
在怀柔区湖光小区内,施工单位山东创百意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了一家超市的装修改造项目。消防部门和街道在前期联合检查中发现,该单位有施工人员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室内。消防救援人员责令施工人员将电动自行车移至室外,同时指导该单位在室外增设了一处集中充电场所,要求其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
12月12日,消防救援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联合街道再次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仍有一辆电动自行车在室内施工区域充电。该施工现场存在切割作业,一旦火星迸溅到电动自行车及防寒围挡上,极易造成火灾事故。
监督执法人员询问施工负责人是否知晓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的危险,施工负责人回答说:“知道,前几天还看见一则把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回家充电导致火灾、造成死伤的新闻。”施工负责人还解释说:“因为天气比较冷,有工人怕在室外充电影响充电效率,就推进室内充电。我作为现场管理人,管理上存在疏忽。”
据了解,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未采取措施,制止在建筑物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目前,怀柔区消防救援支队拟对该单位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 彭冲 校对 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