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莆田市正式公布了首批市级河湖长制正向激励县区(乡镇)名单,这是对全市在河湖保护和管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区和乡镇的表彰。此次公布的名单中,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等3个县区荣获“全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县区”,盖尾镇、华亭镇、萩芦镇、笏石镇、湄洲镇等5个乡镇荣获“全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乡镇”。
莆田市作为福建省的重要城市,一直以来都将河湖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作为施政重点。通过施行河湖长制,明确各级河湖长的工作职责,强化河湖保护的责任落实,推动全市河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此次正向激励名单的公布,正是对全市各级河湖长制工作成果的一次集中展示。
荣获“全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县区”的城厢区、涵江区、仙游县,在河湖保护和管理方面均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通过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河湖保护,打造了多部门协同机制,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不仅提升了河湖资源的综合效益,也极大地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这些县区在河湖保护方面的成功实践,为该市乃至福建省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同时,荣获“全市河湖长制正向激励乡镇”的盖尾镇、华亭镇、萩芦镇、笏石镇、湄洲镇等5个乡镇,也在河湖保护和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这些乡镇在河湖长制的实施过程中,深入推动了河湖保护工作的落实。他们通过加强河湖巡查,严格执法,坚决打击河湖违法行为,有效维护了河湖的生态环境。据了解,该市河长办还将从河长制湖长制国务院督查激励资金中支出25万元奖励5个获奖乡镇。
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正向激励名单的公布,旨在鼓励全市各级河湖长进一步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工作,推动全市河湖保护和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河湖长能够以荣获正向激励的县区和乡镇为榜样,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河湖保护和管理能力。(林璇)